其他
“重庆姐弟坠亡案”二审庭审结束!
2023年4月6日,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张波、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一案。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人员出庭履行职务,上诉人张波、叶诚尘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。
2021年7月26日,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,并于2021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被告人张波在与被告人叶诚尘共谋后,并在叶诚尘的逼迫下,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将张波的两名亲生子女杀害,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、叶诚尘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宣判后,两名被告人均不服,提出上诉。
二审庭审中,上诉人张波、叶诚尘及其辩护人和出庭检察人员围绕案件事实、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,张波、叶诚尘进行了最后陈述。法庭宣布休庭,择期宣判。
被害人的亲属、被告人的亲属、媒体记者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。
案件回顾
2020年11月2日,重庆南岸区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亡事件,2岁的姐姐和1岁的弟弟从15楼家中坠落后身亡。
2021年7月26日,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,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。公诉机关指控,张波婚内与叶诚尘恋爱,后与陈某某(两幼童生母)离婚。因叶诚尘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,2020年2月张波离婚,多次讨论后,两人决定采用意外高坠的方式杀死儿女。
2021年12月28日,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: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、叶诚尘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一审宣判后,张波、叶诚尘提出上诉。同时,张波在二审前夕连续给两幼童生母陈女士写信表示忏悔。陈女士回信表示,如果张波和叶诚尘需要赎罪,就是坦然接受一审判决静静死去。
来源: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
编辑:邹沛轩